新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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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主要工作职责

 

    

   新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政府综合监管食品、

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执

机构,其主要职责是:


  (一)贯彻执行国家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

和药品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、法规;组织有关部门

拟定地方性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

策、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;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的研究、

生产、经营和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。


  (二)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、组织协调和依法组

织查处重大事故;收集汇兑、及时传递、分析整理、定期

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;开展食品安全调查研究,

了解食品安全基本状况,分析食品安全形势、评估食品安

全风险,为政府食品安全科学决策服务;加强综合协调,

形成监管合力,实现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;组织开展全县

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,努力提高食品安

全综合监管工作水平。


  (三)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、药品包装材

法定标准及产品分类管理;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生

产企业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。

  (四)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工作。


  (五)负责监督实施GMP即《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

规范》和GSP即《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》工作;依

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其它违反药品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

  (六)依法监管特殊药品即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放

射性药品、戒毒药品等。


  (七)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。 


   (八)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交

办的其它事项。

  

 

 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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